关于联合开展评选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4/27       浏览次数:2066 次


关于联合开展评选

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企业及企业家协会(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省市有关部门,有关协会、商会,有关企业:

为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多年来,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开展的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省从2005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开展了六届,评选表彰了223位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该活动是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对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17年,省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决定继续在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下,联合开展评选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二、表彰名额及候选人条件

(一)表彰名额:全省表彰40-50名。

(二)候选人条件:

1、所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业绩突出,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对青年企业家和女企业家创业事迹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履约,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两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3、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在提质增效、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

4、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做出卓越成绩。

5、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连续3年以上(含在本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时间不足3年,但曾在其他企业担任过主要负责人累计3年以上)。

6、已荣获过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推荐和申报办法

推荐和申报候选人,采取省市相关部门、有关协会推荐或会员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二)提供2000字以内业绩材料,附在推荐申报表后。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等)等。2、候选人所在企业简介和本企业改革发展中所获得的成果、奖励和荣誉;3、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4、经营管理绩效: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5、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三)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年来所获省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3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累计超过3年,且有突出贡献,可附简要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五)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证件近照2张(背面铅笔签名)和工作照1张。

以上(一)、(二)两项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连同照片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寄)送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审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发送至评审办公室邮箱。

五、组织机构

设立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陕西日报社、陕西工人报社、三秦都市报、省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由省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单位人员组成。地址设在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六、审定程序

(一)初审。按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

(二)考察。按照参评条件对备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三)复审。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筛选、汇总,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员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初选名单。

(五)公示。初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媒体报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

七、表彰与奖励

(一)在今年下半年适当时候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

(二)对事迹突出的优秀企业家可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推荐参评全国优秀企业家。

八、宣传

(一)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家免费在《陕西企业家交流》等刊物及三个协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在有关报纸等媒体登载优秀企业家照片和简要事迹。

(三)编印《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风采》。

九、说明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表彰名额不搞地区、行业平衡。

十、费用

(一)办公费、考察费、表彰会等不收取费用。

(二)对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家收取奖牌证书工本费、评审费和在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等媒体登载优秀企业家照片和简要事迹的宣传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地址:西安长安北路14号朱雀商务中心五层B203 室  

邮编:710061      邮箱:42131794@qq.com

电话:029-88211872    88211873     18092597180

联系人:刘小峰    相鲁生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路佳              电话:029-88412064

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高文芳   周蔓茹

电话:029-88586953   18991838801

附件: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任

职务

何时

任职

企业名称

企业

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和手机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万元)

年份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上交

税费

基期

(     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比基期增长率

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

 

所在企业工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所在企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税务部门意见

(国税或地税)

(公章)

 

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第七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何时任职栏: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负责人的起始时间。

二、企业性质栏: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港澳台及外商合资企业(含独资企业)等。

三、主要指标栏: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费均以万元计,集团公司的主要指标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数据填报。

总资产:年度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年度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为企业的所有收入;

利润总额:含企业所得税的利润总额;

上交税费:本年度已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各种流转税及其他税费之和。

四、“基期”是指候选人担任本企业负责人的年份。

五、税务部门意见栏:以收取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部门为准。

六、推荐单位意见栏:省市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相关协会、企业主管单位等。


主题词:评选 优秀企业家 通知

抄 送: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国资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陕西日报社、陕西工人报社、三秦都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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